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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统战部组织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点击数:   来源:  时间: 2018-02-28 20:26:00
 

2月28日,区委统战部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内容。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沈伟民出席,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刘发林主持学习会议。

区民宗办主任陈继渭深入浅出地向与会人员解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对比前后修改的不同之处、分享学习心得体会。经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全面贯彻了党的宗教基本方针,是对全国宗教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内涵十分丰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动宗教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保证。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对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持宗教领域稳定,维护信教公民合法权益以及新形势下运用法律武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保持社会安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宝山区共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场所共计23所。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对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抓好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团体等方面管理工作至关重要。会上,沈部长要求围绕学习贯彻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重点要抓好几个方面:一是原原本本、反反复复进行学习。二是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学习宣传。三是积极开展面向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宣讲,切实增强学习宣传效果。四是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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