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2月1日,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宗教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内部管理能力,宝山区民宗办近日组织召开了专题培训会,认真学习研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有关内容。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办主任陈继渭亲自授课,对条例产生的背景情况和总体精神以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全面贯彻了党的宗教基本方针,是对全国宗教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动宗教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保证。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对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持宗教领域稳定,维护信教公民合法权益以及新形势下运用法律武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保持社会安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陈继渭主任强调,要充分认识新修订颁布《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把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要善于利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普法宣传等平台,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
区民宗办全体干部,区宗教团体、场所负责人和各街镇、园区宣传委员、统战干部参加学习。